13318818734
在城市中每到周六日和月底的時候,居民廢鐵回收的需求就會(hui) 增加,像廣州廢鐵回收公司就是如此,由於(yu) 平時需要工作,居民廢鐵回收隻能選擇到周六日廢鐵回收,而且周六日廢鐵回收也不會(hui) 存在堵車情況,但是目前一些廢鐵回收公司出現業(ye) 務來不及做而轉給其他公司的情況,而這往往在無形中使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。前不久,一位廢鐵回收市民就經曆了廢鐵回收業(ye) 務被轉包其他廢鐵回收公司承接的問題,並對廢鐵回收過程中對其服務不滿意,又不知如何維權。
趙先生前段時間要將家具搬到七樓的新家去。他們(men) 和知名度頗高的某廣州廢鐵回收公司在電話裏約定,一共兩(liang) 卡車,800元/車,其中樓層差價(jia) 50元/車。但按行情,趙先生家由於(yu) 有電梯,因此隻需支付樓層差價(jia) 35元/車,但對方要求要多付30元。當時趙先生也沒和廢鐵回收公司討價(jia) 還價(jia) ,隻提出要把事情做好。
沒想到廢鐵回收當天,來的是另外一家廢鐵回收公司,且在廢鐵回收過程中工人態度生硬,動不動就和她討價(jia) 還價(jia) 。在趙先生的堅持下,廢鐵回收人員按原計劃搬了。
趙先生之後認為(wei) ,她請這家廢鐵回收公司來廢鐵回收,看中的是其服務鐵牌,結果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由另一家廢鐵回收公司來廢鐵回收,且服務質量不好,自身權益受損。
事實上,廢鐵回收公司“李代桃僵”的事並非個(ge) 別現象。家住崇安區的李女士氣憤地說,“怎麽(me) 能不打招呼就換‘角’?這對消費者不負責任!”。
一業(ye) 內(nei) 人士說,廢鐵回收公司繁忙時轉包業(ye) 務是業(ye) 內(nei) 普遍現象,亦沒有相應的合同約束。 市消委會(hui) 人士認為(wei) ,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和選擇權,廢品回收公司托轉業(ye) 務前未履行告知義(yi) 務,侵害了消費者權益。在上述情況中,消費者與(yu) 廢鐵回收公司電話預約時就達成了口頭合同,合同履行過程中盡管是另外的公司提供服務,消費者也可就服務質量問題而投訴。